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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发布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娱乐   来源:知识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技术评审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组成,为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制度,强化评审人员廉洁建设,畅通监督渠道,日前,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技术评审是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重要组成,为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制度,资质强化评审人员廉洁建设,认定人畅通监督渠道,评审日前,规范认监委组织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发布   《行为规范》提出,检验检测机构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必须做到“八个不得”
   一、资质不得违反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认定人评审准则和评审通知书规定的评审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
   二、不得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规范培训又从事技术评审;
   三、发布不得与评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检验检测机构关系;
   四、不得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资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
   五、认定人不得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得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六、不得让评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不得在评审工作中故意刁难、态度恶劣、吃拿卡要;
   八、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如实上报评审结果,不得瞒报、漏报。
   评审人员在评审活动中有上述行为,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资质认定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其进行约谈、暂停直至取消委托其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并将评审人员违反廉洁自律的线索反馈给评审人员所在单位。
   除此之外,评审人员及相关人员发现评审对象存在打招呼、送礼等妨碍评审,影响评审独立性、公正性的行为,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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